關于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關于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株洲市天元區嵩山路街道辦事處佳美社區居委會: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審批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和《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構建和諧文明社會,促進社會穩定,促進社區群眾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建設,滿足社區高效便民辦公需求,根據《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天元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株天政發〔2019〕6號)、區民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度天元區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作任務的通知》、區嵩山街道辦事處佳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關于〈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資金來源的情況說明》、《關于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用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情況說明》及《關于〈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項目建設用地的情況說明》,同意實施天元區佳美社區服務場所提質改造工程項目。
項目代碼:2110-430211-04-01-267455。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株洲市天元區佳美社區。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拆除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土方工程、室外附屬工程、宣傳制作標示標牌等建設內容。項目占地面積416.3平方米,原建筑面積416.3平方米,本次擴建面積約383.70平方米,擴建后總建筑面積約800平方米。
四、項目單位(法人):株洲市天元區嵩山路街道辦事處佳美社區居委會。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該項目總投資為3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62.62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3.1萬元,預備費14.28萬元。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請按《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和《天元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株天政發〔2019〕6號)等有關規定嚴格控制項目投資。
六、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設備及材料購置、安裝等,達到招標限額以上的依法實行委托公開招標,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委托相應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七、項目建筑、電氣、暖通等,要按國家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及節能審查要求,在初步設計階段進一步完善。請根據有關規定及本批復要求,嚴格按限額設計原則抓緊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工程建設總投資概算。
八、本項目建設工期5個月(自開工之日起)。
九、請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局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十、本審批文件有效期為24個月,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屆滿1個月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請據此開展相關工作,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進一步優化細化建設方案,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和維穩管理。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4日
抄送: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區統計局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4日印發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