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株洲市鑿石片區管道清淤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關于株洲市鑿石片區管道清淤修復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株洲市天元區市政維護中心: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審批鑿石片區管道清淤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株天市政字〔2021〕52號)和《株洲市鑿石片區管道清淤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切實做好湘江飲用水地保護,全面落實天元區鑿石港返黑返臭綜合整治工作和污水測毒提升行動,根據《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天元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株天政發〔2019〕6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元區鑿石港返黑返臭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政辦發〔2020〕13號)、區市政維護中心對區政府《關于申請解決鑿石港片區清淤經費的報告》(株天市政字〔2021〕29號)及相關領導批示意見、區財政局意見、區市政維護中心出具的《關于株洲市鑿石片區管道清淤修復項目用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情況說明》,同意實施株洲市鑿石片區管道清淤修復項目。
項目代碼:2111-430211-04-01-550073。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株洲市天元區西環線—珠江北路—珠江南路—濱江路—西環線范圍內道路。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暗涵清淤工程、明渠清淤工程、管道清淤工程及管道修復工程。其中:暗涵總長2396.00m,清淤量1846.00m3;明渠總長393.00m,清淤量472.00m3;管道總長118448.00m,清淤量15027.70 m3;管道修復總長462.00m(雨水管長252.00m,污水管長210.00m)。
四、項目單位(法人):株洲市天元區市政維護中心。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該項目總投資為504.94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92.23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66.81萬元,預備費45.90萬元。資金來源為區財政資金。請按《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和《天元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株天政發〔2019〕6號)等有關規定嚴格控制項目投資。
六、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設備及材料購置、安裝等,達到招標限額以上的依法實行委托公開招標,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委托相應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七、項目建筑、電氣、暖通等,要按國家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及節能審查要求,在初步設計階段進一步完善。請根據有關規定及本批復要求,嚴格按限額設計原則抓緊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工程建設總投資概算。
八、本項目建設工期2個月(自開工之日起)。
九、請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局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十、本審批文件有效期為24個月,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屆滿1個月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請據此開展相關工作,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進一步優化細化建設方案,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和維穩管理。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日
抄送: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區統計局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日印發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