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元區垃圾分類處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關于天元區垃圾分類處理項目可行性研究
報告的批復
株洲市天元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審批天元區垃圾分類處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天城政報〔2021〕64號)和《天元區垃圾分類處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提升社會文明水平,強化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根據《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天元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株天政發〔2019〕6號)、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株政辦發〔2020〕13號)、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作業規范和設施設置標準>的通知》(株垃分辦〔2020〕2號)、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株洲市天元區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株天政辦發〔2020〕15號)、《關于城管工作專題會議紀要》(株天府閱〔2020〕49號)、《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21年區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株高天政發〔2021〕3號)、區城管局對區財政局《關于申請為天元區垃圾分類處理項目資金提供地方財政配套的報告》及區財政局意見、區城管局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區地方自籌基本建設項目立項申報審查表》,同意實施天元區垃圾分類處理項目。
項目代碼:2109-430211-04-01-235686。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天元區城區。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垃圾分類亭制作安裝及運營;分類垃圾的收運。項目包括泰山路街道辦事處、嵩山路街道辦事處、栗雨街道辦事處、馬家河街道辦事處內小區,涉及206769戶,共建設垃圾分類亭1428座。
四、項目單位(法人):株洲市天元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該項目總投資為25114.89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3682.54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19149.17萬元,預備費2283.18萬元。資金來源為區財政資金。請按《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和《天元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株天政發〔2019〕6號)等有關規定嚴格控制項目投資。
六、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設備及材料購置、安裝等,達到招標限額以上的依法實行委托公開招標,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委托相應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七、項目建筑、電氣、暖通等,要按國家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及節能審查要求,在初步設計階段進一步完善。請根據有關規定及本批復要求,嚴格按限額設計原則抓緊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工程建設總投資概算。
八、本項目建設工期33個月(預計2021年11月-2024年7月)。
九、請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局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十、本審批文件有效期為24個月,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屆滿1個月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審批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請據此開展相關工作,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進一步優化細化建設方案,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和維穩管理。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3日
抄送: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區統計局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3日印發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