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公開受理流程:
說明:
1.本欄目只受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其他事項請通過相關渠道反映,本欄目不予受理;
2.政府、政府辦公室普發性文件已在門戶網內的“政務公開”欄目中公布,人事任免,重點項目,財政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請在首頁相關欄目中查閱或通過門戶網的搜索引擎查找;
3.請您在填寫表格前先到政府門戶網搜索引擎中搜索您要申請公開的內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用戶還可以向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申請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的方式包括網站申請、電話(傳真)申請、電子郵件申請、現場申請等。
5.申請公開處理時間規定:
①主動公開的信息應在當日內進行答復;
②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應在20工作日(不含節假日)內進行答復,如特殊情況要報主管部門或上級領導批準的可以再延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答復;
③依申請公開答復不了的應由主管部門說明原因。
6.申請公開答復的內容均按照自動生成的“受理編號”在“依申請公開查詢”內進行查看。
7.收費標準:免費。